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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季秀春

    2001年3月29日上午,我们三个学员遇上,在一起讲天安门自焚事件是假的,不一会儿来了警察,用车把我们非法拉到派出所,当时不到十一点,开始单人审问,下午四点开始抄家,回来后关到第二天下午五时,在非法关押期间不让睡觉,还用脚在我的脚上踩,下午五时拿出千元罚款后,恶警让我写“保证”,然后还盖手印。以前我也说过类似“不去北京”的话。我严正声明:2001年3月底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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