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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瑞云 7.20以后,我所做所写的所有违背大法有损大法有损同修的一切行为、语言、文字的东西,不是我自己的内心本愿,其中包括家属为我代写的”保证书”及签名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的弥补,坚信大法紧随师父,做好师尊要求我们该做的三件事,走正今后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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