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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秦永芳 我在2001年4月12日至2002年9月被非法关押及判刑期间,曾经违心的写过所谓的“悔过书”,说过不符合修炼人标准的话,也签了名,给自己的修炼造成了污点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我所有写过的、说过的、签过名等一切不符合修炼人标准的话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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