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静 2000年的时候,我丈夫为了向政府说明真象,進京上访,被警察抓捕,后被遣送回当地派出所,并交1500元遣送费。当时我丈夫严词拒绝在“保证不進京、不串联”,并交2000元保证金的保证上签字。我替他写了保证,签了字。现在我明白了大法法理,知道了我做的一切都是违背大法的,特写此声明,以前的这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6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