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龙均珍 我从1999年初修炼法轮大法,在大法中得到了升华,得到了无已言表的好处。可是在1999年“7.20”开始,邪恶疯狂的迫害法轮功,我2次進京上访、讲真象,被非法关押4次。2001年在本县看守所、县“610”的高压下,多次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。在师父多次点化和同修的帮助下,知道自己错了。现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统统作废。坚信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7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