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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君华 1999年7.20后的一天,邪恶非法打击法轮功,恶警把我抓進市局五中队,逼我抄了一份同修的“悔过书”,还按了手印。现在我悟到了,虽然是抄了别人的,也不该写那些对大法不敬的话,也不能违心的说“不炼了”,那不是对法不坚定吗!真对不起伟大的师尊。我现在严正声明,我写的那份“悔过书”和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师父修到底,做一名真正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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