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彩珍 我九六年喜得大法,师尊和大法给了我极大的福分,使我身心健康、懂得了做人的目地。由于2001年我因表示继续修炼大法,受邪恶迫害,非法关押起来。我爱人为了我早出来,曾托人保我。现在我声明当时不管是谁帮我写了什么,对师对大法不敬的文字都统统作废。出来后我自己又在单位签了名,我不符合大法的所说所写的也一律统统作废。自己要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