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黄杏元 由于当初学法不深,在2001年前几次被邪恶迫害非法关押时,在恶警的笔录上被迫签过名或按过手印,照过像,还写了恶警认为“不合格”的“认识”,由于有怕心,不敢大胆证实法才写的含糊,总之不应该配合邪恶,现郑重声明以上所做所写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9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