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伟、王金茹
由于99年7.20以后,单位集体签名,所谓的“不炼法轮功”,当时由于学法不精進,没有从法理上认识,承认了旧势力的安排,签了字,现在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我们应该做好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