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蔡予华
我在劳教所虽然妥协过,但认识到后写了声明,但在离开劳教所的时候被迫向单位写过“按时上下班,没有领导同意出走任处置”的保证,为了抹去这一污点,特在此声明以上“保证”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