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蔡予华 我在劳教所虽然妥协过,但认识到后写了声明,但在离开劳教所的时候被迫向单位写过“按时上下班,没有领导同意出走任处置”的保证,为了抹去这一污点,特在此声明以上“保证”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