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淑芹
1999年7月20日后,由于学法不深,说了大法弟子不该说的话,在此严正声明,以前无论在任何场所、地点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不良影响,按恩师的要求的三件事去做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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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