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孔凡英
自从邪恶在全国迫害法轮功,我曾被抓,被拘留,我不配合他们,恶警就让我爱人替我写“不炼功”的保证才放我回家,今天在这里提出声明,在任何情况下写的一切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