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吉英
在99年7.20开始,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2001年進京证实法回来被非法送到看守所,在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家人代写的“保证书”在此声明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