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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艳华 由于学法不深,不能在法上认识法,99年7月30日,大队妇联主任领着派出所所长,到我家让我签字保证“不练功,不上访,不串联,”又交了几本大法书,后悔莫及,由此严正声明一切作废。以后一定听师父话,加倍弥补过失,坚修到底,直至圆满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7月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22/137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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