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娇
2004年12月27日我被恶警非法绑架时,曾被强行拍照,做指纹鉴定,按手印,签字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现严正声明统统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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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