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桂兰、洪常会
在学炼法轮大法不久,曾给邪恶写过“保证”,并且写过“不再学法轮大法”的保证书,过后我后悔莫及,我以前所做的一切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事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