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彩文
自己以前所说、所写的违背大法、不符合大法要求、不是大法弟子所为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坚定走师父安排的道路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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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