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贵珍
以前所写的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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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