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耿桂兰
我在镇政府恶警的打压逼迫下写的“悔过书”,不是自愿写的,声明所写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词,全部作废。按师父要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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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