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焕
2000年在派出所的迫害和欺骗下,所签名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更不承认所有不敬师父、违背法轮大法原则的一切文字。我要加倍努力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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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