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洪芳
自从修炼以后,对象不同意,打得我没有办法,出去几天对象报告派出所,在派出所逼迫下,违心的说“不炼了”,知道错了,现在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