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薛淑华
在邪恶非法残酷迫害下,写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“保证书”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、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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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