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宝莲、陈建华
我们在派出所被邪恶迫害时,被恶人强行按过手印(写的是什么也不知道)。在此声明按的手印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