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奉光明
我99年7.20后,在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造谣、诬蔑、歪曲事实、残酷迫害下,违心所写的“不炼功”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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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