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海石、闫庆华
我们在1999年7月20日至2001年期间,被邪恶非法绑架,非法关押过程中,所写的保证、签字、照相全部作废。全面彻底与旧势力决裂,努力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