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淑兰、杨志荣
在99年7.20以后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2000年11月份在派出,违心写的“保证书”声明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