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梁凤兰、朱凤珍
在派出所和村干部的迫害下,丈夫替我签的“保证”,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