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从艳杰
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声明作废。回到大法中来,跟着师父走,一切听师父安排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