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东梅
在“不修炼”的“保证书”上签的字和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直至圆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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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