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树国
姐夫被非法判刑后,我为他办理保外时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和写的“保证”等,一切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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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