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东辉
九九年七二○后,不符合大法弟子标准的一切所说、所做,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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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