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左香
自修炼以来,我所说、所做的,或者别人替我做过,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事情,通通作废。做大法弟子应该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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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