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培英
我过去在被非法迫害当中,所有一切对大法不利的因素,语言、文字、行为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走正自己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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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