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玉宇
在非法迫害期间,我所有的,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的,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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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