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新志、乐小风
以前我们在非法胁迫情况下签字“不炼功”,特声明作废。今后将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