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月英
1999年7.20以后,本人曾向邪恶写过“不炼功”的“保证”,现声明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