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龙芳贞
我2001年以前,在洗脑班上写了“不上访”,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以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的过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