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金玉
99年7.20以后,在邪恶强迫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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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