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秀芳
家人所说、所写我“不炼法轮功”,不是我和家人的本意,特此声明作废。坚修到底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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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