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永春
在1999年单位领导逼迫写“不炼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自己违心的签了名,现在声明过去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。加倍弥补损失,做好三件事,从新修炼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