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悦
在重压下所有不符合大法的签字作废。我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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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