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明改
我在残酷迫害下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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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