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艳玲、邹德凤
我在教养院强化洗脑迫害下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