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效玉
在高压下,我所说、所写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言词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心不变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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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