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凤琴
我在邪恶的迫害下,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以后按师父的要求去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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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