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井兰
在1999年~2003年期间,在领回女儿时,邪恶强迫我按手印和签字,我声明过去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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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