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迎萍
我在2000年6月恶警迫害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行为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