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洪利
我过去所写的一切“保证书”、承诺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