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温建芳、温丽艳、李秀芹、温丽娟
在邪恶迫害期间,本人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