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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春元

    99年7.20以后,我多次依法上访,多次被抓。被抓后我错误的配合犯罪部门作笔录,签了字。每次上访都被抓,都作笔录,我都这样签了字。2002年在拘留所遭受迫害后出来时,我消极承受迫害,在取保候审上面也签了字。我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2001年1月被绑架后,我被非法劳教。在邪恶的环境中,犯罪部门和犯罪人员用酷刑折磨我,想把我逼死逼疯,想让我接受洗脑。在邪恶的迫害下刚开是曾写过“遵守纪律”的保证。另外,对4.25中南海上访问题,劳教所的犯罪部门对我说,我违反了“游行示威法中有关集会的规定”。当时我竟然错误的承认了这一点。声明我生命中这一切不纯净的,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东西全部作废。在劳教所被迫害时,很多方面只是消极承受迫害,“遵守纪律”,穿着劳教服,参加集体活动,参加劳动,配合邪恶的迫害,没能做到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和迫害。这一切都是极其不正确的,不符合“真善忍”大法标准的东西。声明一切不符合“真善忍”大法的不纯净的东西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正念正行,坚定的维护大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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